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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我院开具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证明的告知书
发布时间:2021-08-30  点击数:10424  作者:admin

广大市民朋友:


近期至我院开具新冠病毒接种禁忌证明的人数较多,为避免各位市民朋友携带手续不全,现将开具证明有关流程及事项公告如下:


一、具有以下禁忌症方可开具相关证明

1、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(如横贯性脊髓炎、格林巴利综合症、脱髓鞘疾病等);(需提供3个月内二级及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,门诊、住院病历或检查检验报告)。


2、既往接种疫苗出现严重过敏反应者(如急性过敏反应、血管神经性水肿、呼吸困难等);(需提供疾控部门出具的过敏反应记录)。

3、对疫苗成分及辅料过敏者不能接种(灭活新冠病毒疫苗辅料主要包括磷酸氢二钠、氯化钠、磷酸二氢钠、氢氧化铝);(需提供3个月内二级及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,门诊、住院病历或检查检验报告)。

4、正在发热者,或患急性疾病,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,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;(需提供3个月内二级及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,门诊、住院病历或检查检验报告)。

5、妊娠期妇女;(需提供孕产妇保健手册)。

6、患血小板减少症或出血性疾病的。(需提供3个月内二级及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,门诊、住院病历或检查检验报告)。


二、证明开具时间和地点


1、办理时间:周三下午2:30-5:30;

2、办理地点:高德娱乐测速官网健康管理中心一楼大厅。


三、开具证明所需材料


1、本人身份证;

2、近三个月内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开具的病历、出院小结、疾病证明等有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。